电气巨头汇源“开战”水电大鳄的背后
四川岷江水电2013年1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对起诉李旭芬、兰旭荣二人合同纠纷按判决如下:
被告李旭芬、兰旭荣向原告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款419.9万元及利息48.98万元,此款直接从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李旭芬、兰旭荣的应分得利润中支付。驳回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14.79万元,由原告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57万元,被告李旭芬、兰旭荣承担3.21万元。
一座迟迟未能发电的水电站使国内两大公司的诉讼战不断升级。一方是具有国资背景的水电大鳄——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岷江水电),另一方则是民营矿业、电气巨头——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汇源集团”)。
日前,岷江水电以违反合约为由,向汇源集团提出索赔。而此前,汇源集团曾提出双方在项目建设和验收上争议,起诉岷江水电以讨回500万元的保证金。
汇源集团董事长朱开友“开战”岷江水电的背后
曾入围胡润富豪榜的汇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开友2012年3月再度进入公众视野:他向岷江水电“开战”,将后者告上了法庭。
2012年3月30日,岷江水电公告称,终结对其所持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杨家湾水电”)98%股权的交易。据悉,杨家湾水电正是岷江水电近日与汇源矿业纠纷案中的“主角”。
据岷江水电2012年3月24日公告称,因一则股权转让纠纷案被起诉,起诉方汇源集团旗下的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矿业”)请求判令岷江水电返还保证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合计逾300万元。
根据汇源矿业出具的民事诉状,该公司和岷江水电曾于2007年签订协议,汇源矿业以1530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杨家湾水电51%股权转让给岷江水电。汇源矿业在卖出上述股权之后,并未能从杨家湾水电项目彻底抽身,该公司在与岷江水电所签协议中向岷江水电作出两项承诺并支付保证金:一是对项目进行“工程管理总承包”,在规定工期内按质量在预算内完工,保证金400万元;二是,在金川县设立一家用电量不低于10000万千瓦/年的高载能企业,作为杨家湾水电未来的定点销售对象,保证金100万元。正是这两笔合计500万元的保证金,引发了汇源矿业向岷江水电“开战”。
汇源矿业方面称,到2009年底,杨家湾水电站建设项目完成。在该项目建设和验收上,双方一直有争议,所以保证金一事搁浅。去年初,岷江水电欲作价3528万元,出售其所持的杨家湾水电98%股份(另外47%的股权从杨家湾水电另一股东手中购得)。当时岷江水电的公告称,杨家湾水电仍处于建设期,工程进度为90%,总投资已经达到1.94亿元。
2012年7月18日,岷江水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2年7月16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诉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汇源矿业”)、汇源集团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被受理。
岷江水电请求法院判令汇源矿业向公司支付未建高载能企业违约金765万元,并要求汇源集团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汇源矿业和汇源集团要承担诉讼费用。
双方的争端起源于5年前的一桩交易。2007年,汇源矿业将其所持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杨家湾水电”)股权转让给了岷江水电。根据双方协议:为确保杨家湾电站的电力销售,汇源矿业保证在金川县投资设立一家高载能企业,其用电量不低于10000万千瓦/年,并保证该企业用电五至十年。
不过,汇源矿业并未按协议履行建设高载能企业的义务。
就此事件,记者致电汇源集团,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而这还不是汇源集团第一次被起诉。今年5月14日,被转让的杨家湾水电对原主人——汇源矿业发起诉讼,追讨经济损失、工程质量缺陷处理费用等合计逾1.1亿元。此案件目前已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上述诉讼缘起于杨家湾水电站竣工两年仍未能发电。根据当时的规划,2004年投建的杨家湾水电站计划于2008年建设完工,不过直到2009年底才完成。
“我们在2010年1月上旬进行的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电站隧道出现渗水;经鉴定,是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岷江水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人士向本报表示,作为工程建设管理方,汇源矿业对施工管理不到位,致使电站引水隧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拒不整改,使公司1亿多元的投资长期不能投产运行,因此对汇源矿业提出索赔。
“互为被告”
虽然汇源集团受到“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与“未建高载能企业”的指控,但两家公司的纠纷却是由汇源集团最先“挑起”的。
曾入围胡润富豪榜的汇源集团董事长朱开友今年3月中旬将岷江水电告上法庭,根据诉状,该公司在2007年以1530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杨家湾水电51%股权转让给岷江水电之后,并未完全从杨家湾水电项目中退出。汇源矿业在协议中向岷江水电作出两项承诺并支付保证金:一是对项目进行“工程管理总承包”,在规定工期、预算内按质量完工,保证金400万元;二是,在金川县设立一家用电量不低于10000万千瓦/年的高载能企业,作为杨家湾水电未来的定点销售对象,保证金100万元。
汇源矿业方面称,到2009年底,杨家湾水电站建设项目完成,但在该项目建设和验收上,双方一直有争议,所以保证金一事搁浅。因此,为了要回共计500万元的保证金,汇源矿业今年3月份把岷江水电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岷江水电返还保证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合计逾300万元。
对此,上述岷江水电人士表示,正是因为汇源矿业先提出诉讼,为了应对,公司随后也提出了相关索赔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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