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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准入标准,八成钢企将淘汰

  工信部一位官员表示,目前国内钢铁企业大约有300~400家,其中能达到准入条件的大约只有80家左右。这意味着全国约五分之四的钢铁企业将面临行业准入“生死劫”。

  本报讯 工信部近日开始对《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集意见,根据《办法》,产能在百万吨以下的普通钢企和50万吨以下的特钢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而产能规模并非政府对钢铁企业制定的唯一准入条件,《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还规定了另外5个准入条件。

  《办法》将公开征集意见至本月16日。工信部官员表示,不排除终稿出现变数的可能。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上述各个“门槛”,《办法》提出,若企业无法满足除生产规模之外的准入条件,则要按照准入条件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无望的企业将被勒令逐步退出钢铁生产。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表示,目前颁布的这一《办法》,后续能否很好地落实和监管才是最重要的,从历年颁布的钢铁产业政策来看,真正执行好难度比较大。

  钢铁企业六大准入条件

  《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的生产经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准入条件,包括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以及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

  根据《办法》,现有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且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在环保方面,《办法》要求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完备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治理设施,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办法》要求企业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千克等。

  《办法》要求所有钢铁企业必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对钢铁行业最核心工序的高炉工序,《办法》要求其能耗不得超过411千克标煤/吨等。

  在工艺与装备方面,《办法》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约束性指标。例如,要求企业的高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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