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学习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
为落实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2011年“12.4”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办字[2011]37号)和《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 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学宪法、守法律、讲诚信--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12.4”法制宣传活动,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5号)、《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深圳证监局关于要求深圳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内幕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1]08号)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全文刊载,希望公司所有管理层、可能接触内幕信息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投资者学习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 “学宪法、守法律、讲诚信”,共同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秩序!
附: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5号)
2、《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
3、《深圳证监局关于要求深圳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内幕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1]108号)
4、《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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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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