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集团与中国科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合作,深化合作内涵,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行业创新发展,10月10日,中国科学院—东方电气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办公厅主任王选文,副巡视员范建林,规划发展局局长张忠林、副局长白英;中国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副院长、党组成员阴和俊;四川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彭宇行;东方电气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王计,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斯泽夫,副总经理黄伟;德阳市副市长钱书模,德阳市科技局局长袁前锋出席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由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施尔畏主持。
黄伟代表集团公司、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和院地合作局介绍了双方合作的相关情况。中国科学院与我集团始终对接国家科技与产业发展战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发挥双方在技术、人才、产业等方面优势,开展了广泛的合作。近年来双方合作项目达52项,累计合作金额上千万元,并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这些合作,助推了东方电气集团产业发展,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和重大技术装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
彭宇行介绍了近年来四川省科技发展的相关情况,对中国科学院长期以来对四川省科技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2011年,中科院与四川省签署了新一轮院省全面科技合作协议,推动四川省科技创新迈上了新台阶。此次东方电气集团与中科院的深入合作,也是四川省与中科院战略合作协议的重要成果。四川省科技厅将全力为中科院与四川省的科技合作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有力的保障。
王计在致辞中讲道,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扩大院企双方在科学技术上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与应用,来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是院企双方在合作模式和合作内容上的提升与深化。双方的合作将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向市场转移、向商品转化,推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和能源技术的革命。能与中科院在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内开展院企合作,对东方电气集团意义十分重大。期待双方能以此为契机,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纲领,借助中科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优势,发挥东方电气集团应用开发和工程转化优势,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的联合攻关力度,加快双方科研成果的转化,深化合作内涵,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使双方在技术、人才、资金、市场和产业等方面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切实开展好相关工作,争取早出成果。
黄丹华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她指出,面对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刻变革和我国加快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需要依靠科技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道路。她希望,院企合作能不断深化合作内涵、创新合作模式、拓展合作领域,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打造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技术研发平台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设计、制造和产品的技术平台,形成基础研究、预先研究、工程技术研究、应用研究相配套的梯次研发结构;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实现双方科技力量和创新资源的有效协同,激发各创新要素的活力,增强创新的内生动力。
白春礼在致辞中讲道,院企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崭新阶段。下一步合作中,双方要发挥各自科技和工程优势,围绕东方电气集团重点关键技术领域的科技需求,巩固良好基础,探索有效模式,加强协调组织,认真落实协议内容,扎实推进各项合作工作,为促进东方电气集团发展提供实质性的科技支持与服务。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智能控制、电动汽车等方面,认真梳理科技需求与科技成果,强化项目对接,共建相关研发平台,开展产业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提升产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与水平。通过项目与平台合作,利用各自优势条件,加强科技人才双向交流,培训和培养更多既懂科研,又懂工程的企业技术研发骨干,为促进实现人才强企战略发挥积极作用。针对企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和技术问题,共同组织相关院士专家与东方电气集团专家开展专题研讨,为企业发展决策提供前瞻性的咨询和建议,更好地服务东方电气集团又好又快发展。
斯泽夫与阴和俊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我集团所属企业东方汽轮机、东方锅炉、中央研究院分别与中科院金属所、长春应化所、广州能源所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我集团和中科院将在新能源、新材料、智能控制、电动汽车等领域开展合作。同时,双方将成立“中科院—东方电气战略合作领导小组”,以便协调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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