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十三五”发展规划》干货版
11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十三五”电力规划。这是自2005年以来,国家首次发布统一的电力规划,“十一五”和“十二五”电力规划并未出台;并且电力规划领先能源“十三五”规划出台,出台的进度超过预期。在电力十三五规划基础上,国家能源局还将出台再生能源规划、风电规划、光伏规划、水电规划、生物质规划等专项规划。
1.社会用电量增速放缓。
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6.8-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4.8%,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人均装机突破1.4千瓦,人均用电量5000千瓦时左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乡电气化水平明显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
2、发电装机新增空间被大幅压减。
到2020年,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注:2015年煤电装机9.9亿千瓦,意味着未来四年新增装机仅有1亿千瓦,煤电严重过剩),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注:2015年水电装机容量为3.2亿千瓦,十二五新增容量只有2000千瓦空间)。
全国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左右。(注:风电装机目标大幅下滑,征求意见阶段从3亿千瓦到2.5亿千瓦,如今下降至2.1亿千瓦。今年底风电装机容量有望达1.5亿千瓦,意味着未来四年只有60GW增长空间,每年增长只有15GW,这一数据远远低于2015年的32GW,风电产业进入下行发展区间。海上风电的500万千瓦不过是完成十二五期间没有完成的任务。)
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0万千瓦(注:而实际上在630抢装刺激下,前三季度新增并网光伏26GW,地面电站的装机份额早已超过规划的45GW。)
“十三五”期间,全国核电投产约3000万千瓦、开工建设3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全国气电新增投产5000万千瓦,2020年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热电冷多联供1500万千瓦。
3.明确电改时间表
(1)核定输配电价。2017年底前,完成分电压等级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加快建立规范明晰、水平合理、监督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2)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建立标准统一的电力市场交易技术支持系统,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完善交易机构,丰富交易品种。2016年启动东北地区辅助服务市场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广。
(3)2018年底前,启动现货交易试点;2020年全部启动现货市场,研究风险对冲机制。2016年底前完成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建立优先购电和优先发电制度,落实优先购电和优先发电的保障措施;切实保障电力电量平衡。
(4)逐年减少发电计划,2020年前基本取消优先发电权以外的非调节性发电计划,全面推进配售电侧改革,支持售电主体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内容。
(5)2018年底前完成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培育工作,基本形成充分竞争的售电侧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新增配电业务;明确增量配电网放开的具体办法;建立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配售电改革。
4.十三五电力行业各项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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