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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公司获评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了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评审结果,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其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的优势,成功入选2017“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多年来,新风光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双管齐下的原则,注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以及成果保护等方面有机结合,建立了以公司领导直接管理的知识产权决策体系,成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订了完备的知识产权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全环节、全流程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企业各项职能和业务之中。公司先后获得了3次山东省专利奖,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了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先后参与了11项国家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此次获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可谓实至名归。

  据悉,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活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要求,面向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而展开的,是国家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中国知识产权领军企业而开展的重点工程。企业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后,可在知识产权相关金融、财政政策,重点技术领域专利审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维权、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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