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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我国节能形势将趋于好转

2006年国家出台了多项宏观结构调整政策,由于政策颁布到全面生效存在时间上的滞后,因此三次产业结构和工业内部结构大幅度调整在今年年内和明年期间难以见效。但今年夯实的节能工作基础,将使2007年的节能降耗形势好于2006年,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节能指标分解和责任落实已初步到位。上半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贯彻中央部署,逐级分解和落实“十一五”节能目标,不少地区还将节能降耗纳入政府政绩和干部业绩的考核范围,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国家已启动“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省级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署了千家企业节能降耗责任书,在“十一五”期间共承诺完成1亿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量。
其次是宏观调控政策有利于推动节能工作。国务院发文在调整产能过剩行业的同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针对钢铁、炼油、乙烯、水泥、铝、煤炭、焦化、电石、电力、纺织等10个高耗能行业加紧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意见、产业政策、准入条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明确、措施到位,有助于遏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
第三是节能降耗的政策推动力度明显加大。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抓好重点领域节能、推进节能技术进步、节能监管、节能保障机制、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6个方面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决定》的发布显著提高了全国上下对节能的重视程度,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整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调整高耗能、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停止部分产品的加工贸易,对部分产品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等,使国债资金与财税政策将逐步向节能倾斜。
第四是政府积极引导和推动节能工作。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已向社会公布2005年全国和各地的万元GDP能耗等指标。绝大部分地市级统计局已开始制定本地区的能源平衡表,为建立地市级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奠定了基础。
2007年是我国节能降耗最关键的一年,已颁布的各项政策的效果将在这一年显现,是节能降耗效果出现转机的一年,也是需要强化手段为后三年节能腾飞而着力的一年。因此,建议2007年推进节能降耗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节能机制建设。尽快出台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的评价考核,着手中央和地方税制体系改革方案的设计,从根本上转变盲目追求GDP的意识和做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切实把住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落实市场准入“一个门槛”,有效调整投资方向、保证投资质量;成立高层节能工作协调机构,负责跨部门、跨地区节能降耗具体任务的协调和落实及评价和考核;尽快成立国家节能中心,统筹安排和实施全社会的节能工作。
二是加快制定节能型财税政策。抓紧制定“节能产品目录”,对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的产品实施政策补贴或税收优惠;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尽快提高重要资源型产品资源税税率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标准,促进资源合理利用;针对不同种类能源矿产资源,抓紧研究计税方法改革方案,尽早实施能源税。
三是开展节能专项检查。《决定》对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因此明年必须要检查各部门、各地区工作的落实情况,特别要加强对职能与节能密切相关的部门进行是否积极开展推动节能工作的检查和评价,将检查和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是建立节能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落实节能资金是有效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基本保障,要加强政府财政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各方面加强对培育节能的资金投入,并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等途径获取节能融资。切实落实“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的资金来源,尽快全面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五是基层政府严格中小高耗能企业节能管理。重点用能企业已经成为当前节能工作重点,但我国量大面广的中小高耗能企业尚缺乏有效节能管理措施,可能成为节能的真空地带。要将节能监督与环保执法相结合,使中小高耗能企业的工作检查纳入基层政府的日常工作计划。
六是完善能源统计工作。目前,我国能源统计方面存在政府和企业能源统计机构和人员能力弱化,能源统计指标体系不完善、统计渠道不畅通、不同部门统计口径存在差别等问题,已经影响了政府决策和政策研究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要尽快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完善能源消费指标体系,使能源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政府节能管理工作。(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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