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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污水处理厂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90%

日前,记者在吉林省环保厅获悉,由于近年来吉林省不断加大对松花江流域治理和 “十一五”规划项目的建设力度,对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卫生垃圾填埋场的建设速度明显加快。

据了解,“十一五”初期,全省只有省会长春和吉林等6座城市有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仅有21.3万吨。通过近几年的集中建设,长春南郊、吉林市、松原市、延吉市等2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先后投入运行,日处理污水能力已经达到163.9万吨,实际日处理能力为120.26万吨,污水处理率由过去的不足14%,提高到现在的63%。

2009年,吉林省新开工建设了27处卫生垃圾填埋场,并对已竣工的垃圾填埋场进行了无害化评价。8个市(州)建成了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城市垃圾实现了专人负责,专人清运。在各部门严格管理下,没有发生地下水及周边环境受污染的现象。与此同时,吉林省着力改变垃圾简易堆埋的处理方式。长春市建设了垃圾发电项目,年处理垃圾13万吨,年发电量达到4700万千瓦时,在推进垃圾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面取得了进展。

目前,梅河口、辉南、伊通等地共有24座污水处理厂正在抓紧建设。其中,大部分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预计明年上半年可全部投入运行,每日新增处理能力79.5万吨。届时,全省生活污水处理率可达到90%,全省水环境质量将得到根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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