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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暨制度建设工作会议在蓉召开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0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法律事务工作,部署2010年法律事务工作,集团公司于4月13日在蓉召开了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暨制度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股份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龚丹主持。
  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张继烈做了题为《恪尽职守控风险,强化管理促发展》的工作报告,对全集团法律事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分析了当前法律事务工作面临的挑战,并结合国务院国资委提出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要求,布署了下阶段的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张华在讲话中进一步强调了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建立和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指出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生产力和企业价值的重要体现。对集团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他提出了以下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层层落实;从理念、机制和方法入手,努力创新管理模式,促进法制工作与经营管理的有效融合,不断提升法制工作管理水平;坚持不懈地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建设。
  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王计做了重要发言,对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指出了集团公司在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并对全集团法律事务工作者提出了殷切希望。强调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要向跨国公司先进水平看齐,希望能够更多地从法律环境分析、法律论证等角度支持企业发展,深入研究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要从事后补救转变为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各企业要大力支持法律事务工作,并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既要提升法律顾问的综合素质,还要注重从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中发现和培养后备力量,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法律的综合性人才。
  股份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龚丹最后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以下要求:第一、各企业各单位应将本次会议精神传达给相关领导,坚持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第二、全集团法律工作者应认真领会本次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第三、集团公司将深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各企业各单位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本次会议还举办了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专题讲座。
  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分管法律事务和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企业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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