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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汽集团被认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各项商标战略任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及示范企业工作,旨在通过示范工作,推动各地区、企业结合实际,提升商标经济内涵,实施商标战略。2010年6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公布了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名单,确定了53个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西安及汉中荣获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称号。同时确定了41个国家商标实施示范示范企业,陕汽集团荣列其中,也是陕西省唯一一家通过认定的企业。

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申报条件和评定标准,涵盖了商标管理体制建设、商标战略实施、商标权利保护、商标宣传教育力度等多方面的内容。自去年开始,陕汽集团公司就启动了申报工作,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省工商局的大力支持下,申报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实效,各项工作达到了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评定标准,从而成为全国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之一。

作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陕汽集团公司将享受到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国家为企业提供有关商标注册信息统计服务、提供商标咨询服务、加大对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力度、帮助和支持其解决商标在境外被抢注问题等。此外,国家工商总局将于近期研究出台具体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这为企业的商标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我们将在这个新的起点上,坚持与时俱进的商标品牌意识,精心维护与管理好公司品牌,让商标战略和品牌经济成为陕汽持续成长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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