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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启动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辽宁抚顺铝厂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试行方案,标志着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正式启动,并且开创了跨区域直购电新模式。

按照批复方案,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直接交易输配电价标准为:东北电网公司输电价格每千瓦时0.017元;辽宁省电网公司基本电价执行大工业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每千瓦时0.10元。目前辽宁地区基本上网电价为0.29元/千瓦时,加上上述批复方案中的各项输配电费用,抚顺铝业的直购电价应为0.407元/千瓦时。比照辽宁地区企业0.475元/千瓦时的电价水平,抚顺铝厂节约0.07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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