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与标致雪铁龙签署设立合资企业合同
2010年7月9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和法国国民议会阿夸耶议长的共同见证下,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董事长徐斌和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总裁瓦兰在巴黎签署了在中国设立合资企业的合同及相关协议。
根据合资合同,合资企业将依托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和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的技术优势和强大实力,在中国研发、生产和销售一系列轻型商用车、乘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初期,合资公司将引入雪铁龙DS系列产品,并推出合资企业自主品牌产品。之后,合资企业将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适时推出长安品牌、标致品牌和股东方其他品牌的一系列车型。
合资企业初期投资近85亿元人民币,将建设年产20万辆汽车和20万台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这些汽车和发动机产品将能够满足最高的环保标准。
另外,合资企业还将同步建设一个研发中心,并开发新能源汽车。
根据合资合同,合资企业将依托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和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的技术优势和强大实力,在中国研发、生产和销售一系列轻型商用车、乘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初期,合资公司将引入雪铁龙DS系列产品,并推出合资企业自主品牌产品。之后,合资企业将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适时推出长安品牌、标致品牌和股东方其他品牌的一系列车型。
合资企业初期投资近85亿元人民币,将建设年产20万辆汽车和20万台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这些汽车和发动机产品将能够满足最高的环保标准。
另外,合资企业还将同步建设一个研发中心,并开发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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