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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案集中制造业 国企无特殊待遇

到今年8月,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已有两年。截止6月底,中国商务部共受理案件逾140起,其中超过80%的案件发生在制造业领域,且大多涉及到上市公司。

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12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一直被部分人看成很特殊的中国国有企业,其实并无任何特殊待遇,面对反垄断法,国企、私企、外企是一视同仁的。

据尚明介绍,两年来95%的反垄断案件无条件通过审查,另有5个案件附加了限制性条件,只有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被禁止。

针对限制通过案件和禁止案件均涉及外国公司或跨国公司,却无中国境内企业的客观事实,尚明指出仅从表象不能得出歧视外国公司或存在执法偏见的结论。

尚明说,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外国公司之间的并购,包括吸收股权、资产这样的经营者集中,以及外国公司之间成立合营企业,其比例相对较高。

他在分析原因时指出,一是跨国公司资金雄厚,其达到申报门槛的比例就较高;二是金融危机以来跨国公司的并购活动最为活跃。

另据尚明介绍,大部分反垄断案件属横向集中,即同业竞争间的并购,其比例占案件总数的6成多;企业间上下游之间的纵向并购约占14%;此外还有部分既非横向又非纵向的混合案件,如碳酸饮料和啤酒之间的互补关系,此类案件约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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