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体系:市场规则和电价机制协调发展
电力改革应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能源禀赋,积极稳妥推进。坚持电网调度交易一体化和输配一体化,按照“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思路,构建科学的电力管理体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重要部署,电力改革的关注度随之提高。为什么改,怎么改,如何构建全国电力市场,国企国资又如何面临这样的改革,这些问题仍然是代表关注的热点。
“拆分”不是改革目的,不能为改而改。电力系统发供用即时平衡,电厂、电网和用户紧密联系,决定了其网络性、统一性和规模经济性,必须时刻保持协调运转。人为地把电力系统各环节割裂开来,将造成电力发展不协调、效率降低、成本增加等诸多问题。
电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解决制约电力行业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的电力保障。这是深化电力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要有利于国家、有利于行业、有利于企业。
目前,电力改革没有统一成熟的模式,各国都在探索因地制宜的路径,若盲目对电网进行“破碎式”拆分,将严重影响电网安全性和规模经济性。
欧盟过去对一体化电力企业进行拆分,各国之间缺少统一管理机制,协调不力,导致多个成员国发生大停电事故,促使改革重点更多转向保障能源安全;
俄罗斯发输配彻底拆分后出现诸多问题,2012年重新将输电与配电国有股权合并,实现统一运营管理;
英国对发售配各环节拆分最早、最彻底,出现电力投资不足、电价上涨、系统备用下降等,目前又重组形成6家发售配一体化公司;
德国电力私有化后导致电价高涨,柏林、汉堡等地民众公投支持将电网重新收归国有……
电力改革并非易事,深化电力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能源禀赋,积极稳妥推进。褚艳芳建议,应遵循电力发展规律,以确保安全为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首要任务,坚持电网调度交易一体化和输配一体化。按照“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思路,严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构建科学的电力管理体制,实现提高效率、改善服务、科学发展的目标。
强调管理的同时,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也不能被忽略。电网既是电力输送载体,又是电力市场载体,还是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电力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发挥电网优化资源配置作用的必然要求。我国电网已基本实现互联,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硬件”初步具备,但市场规则和电价机制“软件”依然缺乏。对此,她建议,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以建立市场规则、健全电价体系为重点,放开两头、监管中间,在发电侧竞价售电,在用电侧竞价购电,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对于国有企业如何进行改革的问题,首先应准确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原则,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其次,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作为特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在保障能源安全、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有重要作用。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她建议,应尽快出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方向和内容,健全完善鼓励企业整体上市政策,不断提高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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