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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所有县城都要建垃圾污水处理厂

   2月8日讯“今后没有建成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的,不再评为‘卫生城市’或‘卫生县城’,已经取得的要取消称号。”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昨日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徐宪平在会上指出,今年所有县城以上(包括县城)城市都要启动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我省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水平在全国排位相当滞后,2005年污水处理率在全国排23位,污水集中处理率排29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排24位。全省29个设市城市中,有21个城市(包括5个地级市)没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有16个城市(包括4个地级市)没有污水集中处理厂。72个县城中,仅长沙县、凤凰县有污水集中处理厂,长沙县、保靖县、龙山县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到2010年,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县城两项指标均不低于20%。
  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目前在建的长沙市开福区、衡阳市、娄底市、邵阳市、吉首市等污水处理项目,今年年底前必须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建的12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中,娄底、怀化、永州、张家界及吉首、韶山今年要全部完工;洪江、耒阳、津市、武冈、汨罗、临湘6市必须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完工。邵阳市作为我省唯一未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地级市,今年必须启动,明年内完成。今年适当的时候,省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省政府已将廉租住房建设规模及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纳入今年八件实事范畴,年底要进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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