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应急电源应急电源配电要求
根据国家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标准,EPS应急消防电源配电线缆的具体要求是系统内各设备的外部软缆和软线通过硬质材料电缆入口应有光滑的圆边,圆边的最小半径应大于0.5mm;电缆入口应适合于导线管(或电缆、软线)的保护套的引入,使芯线完全得到保护,并且当导线管(或电缆、软线)安装完成后,电缆入口的防尘或防水保护应与灯具的防护等级相同。
而应急照明的配电线路属于消防配电线路的一部分,要求相同,主要有:
(1)选用耐热配线,当导线穿钢管也可用耐热温度大于105℃的非延燃型导线。如BV-105采用绝缘和保护套为非延燃烧材料型电缆时,可以不穿金属管保护,但是要敷设在电缆井内。强电和弱电电缆共用一个竖井时,应将其分开于竖井的两侧。交叉时,应穿钢管保护。竖井内每隔 - 层要设阻燃材料作的隔离板,并将上下通孔堵死。
(2)配管若用非金属管材时,应该选用非延燃材料。并敷设于不能燃烧的墙体结构内。
(3)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可穿在同一个管内或同一个线槽的同一槽孔内。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在配电箱内的端子板要分开隔离,而且应标注清楚。不同防火区的线路也不能共管。
(4)穿管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得大于管孔净截面积的40%。
(5)敷设于封闭或线槽内的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不应大于线槽净截面积
(6)在沿海有盐雾地区应选用防腐钢芯铝绞线。
(7)必须使用铜芯电线或电缆的场所有:
需要长时间运行的重要电源、重要的操作回路、二次线路、电机的励磁、移动设备的线路以及有剧烈震动的线路。
有爆炸危险的场所、有火灾危险或是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对铝有严重腐蚀而对铜的腐蚀比较轻微的场所。
高温设备附近。
特别重要的公共建筑物内。
消防系统及应急照明线路。
军用重要线路。
近年来绝缘铜线的应用范围日趋广泛,一般情况下常用塑料铝线。而橡皮铜线的弯曲性能好,而且耐寒。乙丙橡胶绝缘电缆具有优异的电气、机械特性,即使在潮湿的环境中也有耐高温性能,线芯长期工作允许温度可达90℃。采用氯磺化氯乙烯护套的乙丙橡皮绝缘电缆可以满足阻燃的场所。
(8)电缆敷设的防火措施:
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明敷设电缆时穿过墙要有金属套管,如使用塑料管时,应选用难燃自熄型管材。电缆桥架也要用耐燃型或用金属桥架。
在有火灾危险或有爆炸危险的场所,采用非密封电缆沟时,应在沟内充砂,使电缆上下各有20cm黄砂。
在消防、报警、事故照明及直流电源双重化继电保护等重要的公用回路,应急照明电缆和其他电缆一起敷设时,应在电缆上敷设防火涂料,并用耐火隔离板使其保证耐火性能。
在电缆竖井穿过楼板的部位应作防火封堵。
(9)疏散照明和应急插座线路要分开敷设。
(10)接线盒板的防火不好解决时,宜将钢管直径加大而不用接线盒。
EPS应急电源属于消防设备,在满足国家消防标准要求下,做好配线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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