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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智能建筑建设中重系统建设忽视管理服务的倾向

 当上世纪90 年代之初,房地产大潮袭来之际,“智能建筑”以其得时代风气之先,逐浪兴潮,常盛不衰。从大楼“智能化”到今天的住宅及小区的“智能化”,热度有增无减,如今已成为楼市经营必备内容和重要卖点。
“智能化”风行的首要前提是:它既是科技发展的大势所趋、又是社会需要的人心所向,这一点已有公论,不必赘言。就从老百姓具体的生活感受来说,家用电器在质量和数量上的不断提高和增多;有线和移动电话以及电视网络的广泛普及;电脑进入家庭和因特网的深入千家万户;凡此种种,都示意着信息时代的气息实际上已是涉及到每一个人、每一件事。这种进展的结果,建筑物和建筑群的“智能化”自然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信息社会的大潮,浩浩荡荡正以排山倒海之势冲击着有数千年传统的建筑事业。古老的建筑行业融入了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将为建筑行业带来崭新的契机,从形式到内容都将引起一场变革。这是无人可以逆转的。
俗话说“大浪淘沙”,大浪扑来,难免鱼龙俱下,特别是一个新生事物迎面而来,人们在对它既无思想准备、又无技术准备的情况下,对它难免出现不同的反应,惊慌失措者有之、打乱阵脚者有之、顾此失彼者有之、试图混水摸鱼者亦有之。这些都是在新生事物成长中的正常现象,无需大惊小怪。即使有些人想乘机炒做,也应当说是正常的。不炒做就很难形成市场,没有市场就谈不上发展。这一点也是个规律。有人说现在“智能化”在房地产市场上炒做现象太厉害,我想这没什么了不起,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在面临众多的问题之中,有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就是过份地强调了硬件技术,而忽视了软件管理。现称之为“重硬轻软”的现象。这里所说的“硬”,指的是设备,(包括相关的操作软件)及相关的技术;这里所说的“软”,指的是对这些设备和系统的管理,(包括管理者和管理群体的素质,以及相关的管理技术),这当然包括物业管理和相关的行业管理。这一“重硬轻软”现象,实质上是“重技术、轻管理”的体现。试看,甫自智能建筑兴起之初,便曾有“没有综合布线,便不是智能建筑”,还记得,那时曾有过一畅多少多少A”的白热化大战,比赛谁的“A”更多?哪个“A”多便是身份愈高。这一只见技术不问最终运行效果的阴影至今仍在作怪。近一年来,不是也有一种提法十分盛行:“没有宽带网,便不是智能小区”,历史真是惊人的相似。但宽带网上能给用户带来多少直接受益的功能和立即享用的利益,便不是网络安装者的事了。现在宣传某一物业如何“智能化”之时,往往强调的是“楼宇设备自动化系统、安全保卫自动化系统、消防自动化系统、停车场自动管理系统、宽带网通信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一卡通系统、会议系统、三表远传系统、信息家电系统等等。有了这么多系统,难道还不“智能化”吗?这一思路甚至影响到我们的管理行为,在我们的某些规章制度中,也往往是只重视硬件设置的标准,认为有了多少个“系统”就可以定为哪一级或者几颗星。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往往忽视一件事,那就是建筑物的寿命周期与设备系统的寿命相差很大,按照英国DEGW集团1999年10月的文件提供的材料指出,建筑物的生命周期定为70年,机电类设施系统的生命周期定为15年而通信系统的生命周期只有3年。这意味着,通信系统由于科技发展的突飞猛进,只要3 年就面临系统更新、扩容和升级的问题。何况对通信或机电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要比维护一个建筑物的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复杂得多。从这个意义考虑,对于机电设备和信息系统来说,只考虑硬件装备,不过问管理、运行与维护是十分片面的。由于科学技术发展异常迅速,许多设备定货时是先进产品,货到时已是落伍的产品,此种现象已是通例。因此只看硬件设施,不顾管理和维护显然是不妥的。况且对于通信系统还有个传递内容的问题,网络系统建成以后除了要有良好的管理以外,还需要在网上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否则网络的建设就毫无用处。从这点来看,旅游涉外饭店星级划分的评分的国家标准颇值得我们借鉴。它不仅有建筑和设施的装备标准而且提出了服务规格、服务人员素质、服务质量等等的具体要求。而且,旅游饭店的要求是开业一年以上方能申请星级资质,而我们的不少评优工程往往是在设计阶段就评等级。这样,无法评估工程结束之后的实际运行效果,只能为开发商提供卖点而已,这种评优的效果不能说是好的。对于建筑设计来说,设计的方案阶段有它为了适应它的自然和人文条件,有个从应用到造型的创意问题。所以,对建筑设计的优秀方案,包括一些设计大师未能实现的手稿都可能成为传世佳作。但是,对于设备及设备系统则不同,它更重要的在于它运行之后的效果,是否真正体现出它预期达到的功能效用。如果系统建成之后,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话,那么在方案阶段给它评成多高的等级也是毫无意义的,它必须与日后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联系起来。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是不可偏废的。我们不少设备标准不低,但管理跟不上,或因规章制度不当或不严、或因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下,由此造成系统运转不良乃至系统受到损伤,直到造成重大浪费或酿成事故。此种现象相当普遍。故此,设备和设备系统,绝不可“能建不能管”。我们只能考核系统运行的最终效果,早期评优不一定是一个好的办法。
再说我们的安防系统,从上述观点看,安防系统的建设对于建设与管理二者关系来说,有着比其他系统更深刻的一种含义。因为,安防系统绝大多数是监视系统,它主要的反应是报警,报警之后,仍要保安人员上去处理。如果保安人员失职,那么再好再严密的系统也是无用。能起到控制作用的也有,例如门禁系统或车管系统,不验清身份可以拒之门外,但遇到特殊情况仍要人上去排除(例如将卡忘在家中不能进门)。因此,我们认为:对于安防系统来说“必须技防与人防并重”。甚至可以这样认识,即:技防只是人防的延长(为人力防范装上千里眼和顺风耳),而不可只顾技防,忽视人防。切记技术并非万能,对安全防范来说,只见物(技术),不见人(管理)是十分危险的。记得在去年上海国际超高层建筑经营管理研讨会上,有人向金茂大厦负责人提出“你们的安防系统已做得很好了,何必还要这些保安人员?”回答是“不能少”,原因何在,在于相当多的事情,设备系统并不能完全做到。例如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在经历过1993年的一起重大爆炸事件之后,每月整个大厦都要举行一次到几次的应付突发事件的演习,这就是不可全部依赖设施系统的一个例子。绝不是有了安防系统就万无一失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何况还有经济问题,若技术上可以做到的事,在经济上是否值得还需要考虑。例如某小区的闭路监视系统方案扬言要做到“无死角、无盲区”,试问,你得装上多少台摄像机才能做到?你准备花多少钱来做到这一许诺?反问之“有无必要”这样做。何况系统设置并非面面俱到就是最好,而在于把功能用到该用的地方,也就是把钱花到刀刃上的道理。
我们现在总说“以人为本”这里所说的“人”绝不仅仅是我们设备系统服务的客体,即服务的对象。也包括驾驭系统的主体,即操作者。而对系统来说,操作者是主体,系统或设备又是客体。在系统本身,也不能只见物(技术)不见人(操作或管理者)。这是个技术观点问题,万万不可忽视。而我认为,当前有一种倾向,就是过份重视技术,以为技术成分愈多愈好,集成的程度愈高愈好、自动化程度愈广愈好,技术水平愈先进愈好、愈新愈好。总之,似乎是技术决定一切。而恰恰忽视了这些技术由谁来管?我们往往忘记了,多高的自动化,也脱离不了“人”这个主体。这里的“人”,并不仅仅指的是一个单独的人的素质,也包括管理这个系统的群体,这就是机构和相应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应当完善起来。
我的一位香港朋友,他是位物业管理专家,现在在大陆管理着一座颇为知名的大厦。他说:“大陆许多大厦的智能化设施系统比香港要先进得多,香港没有这么多的新系统、新设备,但是,香港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比大陆要好得多”。我认为,这话颇令人深思,并不是我们用了更先进的技术有什么错,而是我们对这些技术是怎么用的?是否真正发挥了这些技术的作用?特别在于我们的管理水平(软件)是否也和我们所采用的技术同样先进?我们的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是否也无愧于这些先进技术的水平?
总而言之,“重技术,轻管理”也好,“重硬件,忽视软件”也好,无非都是一种见物不见人的倾向,应该受到重视和适当纠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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