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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卷烟总厂新疆卷烟厂“十五”技改项目通过区环保局验收

近日,新疆自治区环保局对红河卷烟总厂新疆卷烟厂20032005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进行了验收。验收组由自治区环保局监督管理处、污染控制处、环境监察总队、环境监测中心站,伊犁州环保局、奎屯市环保局等单位代表组成。
   验收组通过听汇报、项目现场察看、审阅相关档案资料等,在充分讨论评议后,一致认为:新疆卷烟厂20032005技改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及要求”,环保管理制度完善,环保档案较齐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通过验收。
  (红河卷烟总厂新疆卷烟厂技术装备科 侯昭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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