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获批复
1月3日,国务院批复山东省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同意《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党的十九大后获批的首个区域性国家发展战略,也是我国第一个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标志着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正式成为国家战略,山东将在全国新旧动能转换中先行先试、提供示范。
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获批复
批复文件指出,《方案》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体经济为发展经济的着力点,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积极探索新旧动能转换模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为促进全国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批复文件强调,《方案》实施要加快提升济南、青岛、烟台核心地位,以其他14个设区市的国家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为补充,形成三核引领、区域融合互动的新旧动能转换总体格局。
批复文件要求,山东省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和指导,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实施进展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山东加快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有利于增强全省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为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奠定坚实基础,也可为全国范围的新旧动能转换提供经验借鉴。
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获悉,《方案》制定过程中,山东省梳理借鉴了18个国家级新区、11个自贸区、17个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京津冀、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原经济区等的政策,并结合山东发展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全国范围内首创性的政策举措。同时,山东把重大项目作为重要载体,通过多轮筛选评审,从各市上报的3700多个项目中确定了先期储备项目600个,总投资3.8万亿元。此外,山东还将设立总规模600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专项基金,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和引进培育。按照项目向重点区域聚集、资源向重大项目集中的原则,山东已经绘制了项目政策图表,构建了“全省一张图、一个项目一张表”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山东将在因地制宜、依法依规开展试验基础上,探索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和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并举的动能转换路径,探索建立创新引领新旧动能转换的体制机制,探索以全面开放促进新动能快速成长,探索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共进,为扎实推进去产能、振兴实体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创新创业良好制度环境、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形成绿色发展动能提供经验借鉴。到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去产能走在全国前列。到2022年,基本形成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的新格局,经济质量优势显著增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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