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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数量背后显现质量短板

  “3272座,处理能力1.40亿立方米/日”,这是截至2012年6月底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成绩。但在污水处理厂数量迅速增加的同时,环境质量的改善并不尽如人意,很多地方水污染依然严重。

  “十一五”期间,我国污水处理产业迎来一系列利好政策,由此带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入快速增长的“大跃进”时期。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国建成并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约2300座,是目前全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的70%,新增超过7600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到“十一五”期末,全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2981座,城镇污水处理总能力1.33亿立方米/日,相比“十五”末期,分别增加了332%和135%。

  但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日益完善的同时,管网配套滞后、污泥处置和中水回用重视不够等问题日益凸显。事实证明,要真正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污水处理需要从“求速度”向“求质量”转变。

  问题一、配套管网建设滞后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1588座,处理能力1.13亿立方米/日,分别比2006年增加约95%和78%。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过去5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仅比2006年提高近28个百分点。

  设施数量、处理规模的快速增长与实际处理率增速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污水不能被完全、有效收集,从而直接影响水处理效率。到“十一五”末期,全国城镇排水管道长度达47.8万公里,其中污水管道16.6万公里,相比“十五”末期,分别提高了45%和64%。但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速度相比,配套管网建设速度明显落后。这也是为何很多城市污水处理率数字很高,城市河道等水域环境依然污染严重的原因之一。

  问题二、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征收不到位

  在“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口号下,一些省份利用国债资金建成了大量污水处理设施,但“晒太阳”现象频繁出现。比如,河南省是最早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省份之一,也是利用国债资金最多的省份之一,更是被媒体曝光污水厂集体“晒太阳”最多的省份之一,而政府支付不起长期的运营费用是主要原因。

  污水处理费是污水处理厂的主要经济来源。早在2008年,住建部就要求污水处理费涨到0.8元/立方米,但到目前为止,多个省会城市还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县城、城镇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普遍偏低,甚至不少城镇还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对污水处理事业的害处显而易见。

  问题三、“重水轻泥”,污泥成大问题

  污泥问题已成为行业共知的、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大量污水处理设施建成运行,带来了污泥量激增,目前全国全年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湿污泥(含水率80%)约2200万吨;另一方面,大量污水处理设施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时,并没有妥善解决污泥问题,本应该具有明确责任主体的污泥却主体不明。

  污泥已被运出厂外,但不清楚是否得到妥善处理。这是很多污水处理厂对于污泥处置问题的回答。

  当前,随意堆放、外运、偷排在三、四线城市以及县城是很常见的问题,甚至有不法人员把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泥进行简单暴晒后当作肥料出售。归根结底,政策不明确、收费机制不健全,造成了污泥处理处置问题无法妥善解决。

  问题四、污水回用没有得到重视

  从目前我国污水处理行业水回用技术发展现状来看,许多城市已经采用了先进的处理工艺,如膜工艺等。但由于政策、管网配套及价格机制不完善等原因,污水回收再利用并不理想。住建部的数据显示,到2011年年底,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仅为7.94%,相比2010年,这一数值甚至在降低。即使对于回用水利用较好的北京市来说,其再生水厂运营依然存在着能力利用不足、价格机制不匹配等问题。

  问题五、市场分散,参与服务主体依然问题多多

  目前,中国有近330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但运营主体约有2200家。据不完全统计,运营规模在百万吨/日以上的企业仅约20家,市场份额相对较大的北控水务、首创水务分别占比不超过5%。运营市场相对较分散,投资、运营主体也存在着运营管理能力薄弱、“鱼龙混杂”等问题。

  运营主体的专业化运营管理能力依然薄弱,甚至一些业内知名企业也存在问题。曾有人直言,污水处理厂厂长首先要具备公关能力,其主要任务就是维护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让地方政府按时付钱即可。这一现象在很多市场化项目中都存在。

  综合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由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的短视所引起的,主要表现在监管不利、投入不足等方面;另一方面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等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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