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实行起重机械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于今年4月至6月期间开展起重机械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是被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各类起重机械,重点是以海口港、高新区、保税区、金盛达建材城、秀英钢材市场为主的港口、石材、钢材、水泥制品、汽车制造行业等企业及个人使用的起重机械。
据了解,起重机械由于其搬运货物的高性能、运动的多维性、作业范围大、作业条件复杂等特点,每年不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机毁与人员伤亡事故。据统计,2013年全国仅房屋建筑类起重机械事故报道就有130宗,平均每月11宗,全国28个省皆有事故发生。事故共造成约93人遇难,136人受伤,其中死亡三人及以上的重大恶性事故就有26宗。2012年12月12日晚,海口观澜湖旅游风情小镇某施工工地发生一起塔吊配重掉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
除了建筑用塔式起重机,石材、钢材、港口、制造行业使用的各类桥门式、流动式起重机发生的事故也不容小视。2009年8月,位于南海大道89号的海南铭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一台桥式起重机出现“脱轨”故障,该公司调来一辆吊车对出现故障的桥式起重机进行起吊,在起吊过程中桥式起重机一头掉落地上,两名桥式起重机驾驶室内的员工随之掉落重伤。该事故后经调查是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所致,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公司处11万元罚款。
记者还从会上了解到,目前海口市有起重机械使用单位299家,在用起重机械1123台,起重机械生产(含安装、改造、维修)单位12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大了对各类特种设备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起重机械起期未检专项整治。对于设备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对于设备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为了从源头上提高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水平,增强各起重机械生产(含安装、改造、维保)单位遵章守纪、依法履行生产义务的意识,防范及减少事故,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存在超许可范围从事起重机械生产的;未告知即从事电梯安装改造及重大维修两次的;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的;谎报瞒报事故及无正当理由迟报事故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将纳入起重机械生产经营黑名单。
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尤其是对发生起重机械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一般责任事故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和重点指导。对于连续两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或两年内累计三次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除依法予以处罚外,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报请省质监局撤销其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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