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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能源合作渐入佳境

东盟是中国的近邻,由于其是我国能源的重要供给地及我国能源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实施地,使东盟在我国的对外能源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我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不断深入及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逐步建设,也必将使双方间的能源合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能源合作势不可挡
不久前结束的第二届东亚峰会上,与会的东亚国家领导人共同签署的《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下称《宿务宣言》)提出,利用可再生的生物燃料和水力资源将成为国家能源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并重申本地区国家将共同努力,确保地区能源安全。
在《宿务宣言》签订不到一周的时间里,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宣布获得缅甸若开邦西岸附近三个海上区块的石油勘探权。同时,印尼种植商SMARTTbk也于1月9日宣布已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香港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一项乙醇合营项目,三方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以棕榈油为主的生物柴油及以甘蔗或树薯为主的乙醇汽油。
联想到去年7月,广西率先提出了构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和“中国-东盟区域一轴两翼新格局”的构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计划随之启动。去年12月30日,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投资最大的工业项目——中国石油1000万吨级炼油项目,在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正式启动。
展望未来,中国与东盟将于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届时将形成一个具有17亿消费者、GDP达到2万亿美元和贸易额估计达到1.23万亿美元的经济区,这将是世界上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这一切都说明“中国与东盟的关系正处于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中国-东盟经济共同体日渐形成。
合作基础扎实稳固
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中国与东盟的能源合作就已开始,但是双方的深入合作还是在1993年中国成为能源净进口国之后。同年3月,中国石油在泰国邦亚区块获得石油开发作业权,这是中国石油首次在海外获得油田开采权益。2005年,中国从东盟国家进口了近1000万吨的原油和600万余吨的成品油,占同期我国原油、成品油进口总量的7.5%和22%。
目前越南、印尼和马来西亚是我国在东南亚的三大石油进口国,成品油进口主要来自新加坡,成品油出口则主要面向越南。此外,我国从2001年开始与文莱签订了采购石油的长期合同。目前泰国每年向我国出口35万吨液化石油气,占泰国液化石油气总出口量的一半。印尼天然气出口商凭借其雄厚的实力和先进的技术,已在珠江三角洲液化天然气项目中段建设招标中获胜,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也计划把它的首个液化天然气项目定址上海。
由于经济发展的不断需求和地理位置临近带来的运输优势,东盟国家成了中国能源企业的重要投资对象。最近两年,中国能源企业在“走出去”战略的指导下,明显加大了在东盟的投资力度。
在缅甸,中国石化获得了6个沿海地区区块的勘探开采权,总开采面积已经超过我国渤海油田。在印尼,中国海油拥有9个区块的权益,中国石油拥有7个合同区块的权益,中国石化在印尼也拥有1个勘探区块。在泰国,中国石化与泰国国家石油公司(PTT)已签订了一份长期液化石油气及成品油贸易买卖合同。中国海油也正在泰国境内寻求合作勘探开发生产油气田的机会。
据中国商务部资料显示,中国三大油企在全球范围内初步建成的四个重点能源开发区,其中以印尼、马来西亚和文莱为主的东南亚区即是其中之一。
互惠互利携手共赢
东盟一些国家本身自然资源非常丰富。如马来西亚和越南是重要的石油生产国,而印尼是欧佩克组织(OPEC)中惟一的亚洲成员,文莱则是世界第四大天然气生产国。在资源的远景方面,东南亚地区能源储量也极为可观。
有专家认为,我国加强与东南亚产油国的合作,不但有利于促进我国与东盟的合作,还对保障能源安全,建立多元化的石油供给体系有很大好处。目前中国从国外进口的石油有80%以上要从马六甲海峡通过,而东盟国家因经济发展所引发的保护能源安全的需要,也使得东盟与中国在地区和全球的能源合作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国与东盟在经济领域存在着一些差异,但也有互补性的一面。对于许多东盟国家来说,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我国虽然是一个重要的出口国,但是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中国的进口占了更多比例,这给东盟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会。
2004年,我国正式加入东盟与中日韩的“10+3能源部长会议”,这为我国与东盟各成员国参与彼此的能源计划、加强能源对话与协作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和机制。
总之,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与东盟的能源合作将得到更大的发展。然而,由于极具战略意义的能源资源使得每一个国家在对外能源合作上都较为慎重。在中国与东盟合作中,如何能够实现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又要照顾他国利益,通过协商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应该认真考虑如何既能考虑自己利益,又能顾及对方利益的政策,通过合作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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