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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车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将成为现实

  “从使用角度来说,公务车采用新能源汽车具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大部分公务车的一次性使用区域都在200公里以内。”日前,全国政协委员蓝闽波在参加住沪全国政协委员赴青海省考察活动的行程中闻知了一个好消息,他于今年3月提交全国政协的提案已获得落实,我国公务车采购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即将成为现实。

  “为有效应对越来越严重的机动车污染问题,国家层面也针对公务用车的节能问题制定了多项规定和通知,并于2009年明确提出要求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蓝闽波告诉记者,他在调研中发现,从我国目前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由于受到车价和使用方式的限制,政府采购的车辆大部分仍然是汽油和柴油类用车。

  在提案中,他指出,工信部发布的《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对公务用车给予了指导性意见,但相对于汽、柴油车型,新能源汽车仅有五种车型可选,建议通过增加可选车型和适度给予补贴的政策,提高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车的采购比例。此外,应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在各地的充电网络,通过建立完善的充电系统,为新能源公务车的使用提供便利,同时进一步扩大社会用车的规模。

  在赴青海前,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与蓝闽波委员进行了协商和沟通,表示将结合委员的建议,以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工作,特别是发挥政府机关率先垂范和政府采购的政策引导作用。

  一锤定音的则是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明确提出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步完善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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